关于陶永芬擅自离职的申明
陶永芬于2021年10月18日入职公司行政部主管岗位。
1、工作期间不认真,其负责提交的商标95%都因资料错误被驳回后反复提交,导致多件商标受理被延误。其负责“文山金英石材销售有限公司‘搬起石头砸别人的角 BQSTZBRDJ’商标,2022年3月3日提交后,又于2022年3月11日再次重复提交,导致系统重复扣费叁仟贰佰肆拾(¥:3240.00)元整,重复支付了壹仟陆佰贰拾(¥:1620.00)元整”;其负责“聚水阁生物科技(文山市)有限公司‘聚水阁 注册号58342768’商标复审因答辩正文材料延误14天后提交,导致该商标超过最后法定期限而失效,遭遇客户严重投诉并追回注册及复审的全部退款叁仟壹佰(¥:3100.00)元整”。
2、2022年3月18日下午,陶永芬以请“病假"为由,线上请假至2022年3月30日后主动退出公司办公微信群。截止2022年5月10日,均未到公司办理任何请假手续,工作交接手续,以及离职相关手续。
3、陶永芬请病假,但未能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文件,有明显旷工行为,根据《公司考勤制度》第5条,有明显旷工行为的按200元/次处罚,一月达到三天(次),一年达到六天(次)者,予以开除处理。扣罚余下所有工资,奖金(提成),津贴,保险及福利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承担损失及法律责任后果。
陶永芬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,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壹万元以上,已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之规定,属于单方面违约在先的行为。我公司在此特别声明:陶永芬在外的一切行为后果、责任均与我司无关。
文山市众梓园科技有限公司
2022年5月10日